组织人事部下设教师发展中心,与教师工作部和教师发展中心合署办公。通过开展学校组织人事工作和教师发展工作,发挥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功能,为学校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。
组织人事工作:负责拟定学校机构设置;负责编制学校人力资源发展规划、师资队伍建设规划;负责干部和学校干部的考察、选拔、任免、调配、考核及后备党组织干部队伍建设;负责学校招聘与配置,教职工薪酬福利,绩效考核,劳动关系,档案管理等人事工作。
教师发展工作: 负责组织教职工岗前培训及通用能力培训工作;负责各类人才培养对象的遴选,协助开展学术团队建设;负责组织全校职称评审;负责组织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、师德师风建设、教师管理和服务等相关工作;组织学校教师参与省级、校级的教学竞赛和技能大赛;负责组织教职工进修、专业发展培训等工作。